当地时间6月30日,美国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裁决——
以6:3的投票结果,正式驳回了特朗普政府限制“出生公民权”的行政令。
这意味着,在美国出生的新生儿,无论父母是什么身份,除外交官子女等极少数特殊情况外,仍可依法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这条延续了150余年的规则,没有改变!

对多数想要赴美生子的家庭来说,悬了一年多的心终于可以放下了。
下面,小帮就带大家完整回顾这件事件的来龙去脉!
01
特朗普限制“出生公民权”!
事情要追溯到2025年1月20日,特朗普重返白宫后签署第14160号行政令,规定父母均非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新生儿不能自动获得公民身份。该政策该行政令在美国多地引发诉讼。
根据当时行政令的内容,以下两类在美国出生的新生儿不再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第一类:母亲属于非法居留,且父亲既不是美国公民,也不是绿卡持有人;
第二类:母亲持合法临时身份在美国停留,例如B-1/B-2旅游签证、F-1学生签证、J-1交流访问签证、H-1B、L-1、O-1等工作签证,且父亲同样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
简单来说:如果夫妻双方都不是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孩子即便在美国出生,也不一定能拿到美国国籍。
H-1B、L-1、O-1等工作签证家庭,F-1、J-1等留学生访学家庭,B-2旅游签家庭,全部在限制范围内。
据媒体估算,若行政令政策落实,每年受影响的新生儿预计超过25万人。
02
最高法院为何驳回?
最高法院多数派意见由首席大法官Roberts撰写,核心逻辑很清晰:
第一,违反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公民。”这一条款自1868年通过以来,一直被解读为保障几乎所有在美国本土出生者的公民权。
第二,违背1898年先例。
最高法院在判决中特别援引了1898年的经典判例 “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 ——该案确认,第十四修正案赋予在美国领土出生的人公民权,包括外国公民的子女。
Roberts大法官写道:“在过去的128年中,我们反复理解‘黄金德案’的裁决,即保障所有在美国出生并受其管辖的儿童的公民权,我们今天没有理由改变这一观点。”
随着最高法院作出最终裁决,特朗普政府试图通过行政命令限制出生公民权的措施已被彻底否决。
若未来希望彻底改变这一制度,通常需要通过修宪或新的立法程序。
03
对赴美生子家庭有什么影响?
对于计划赴美生子的家庭而言,现阶段美国的出生公民权政策没有发生改变。
无论是H-1B/L-1/O-1工作签证家庭、F-1/J-1留学生访学家庭、B-2旅游签家庭父母持旅游签证(B-2)、学生签证(F-1)、工作签证(H-1B、L-1等),还是其他合法临时身份,只要孩子出生于美国境内,依然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
好消息说完,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
孩子有了国籍,家长呢?
孩子是美国公民,不代表家长可以合法长期留在美国陪读。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B-2旅游签:单次停留最多6个月,不可能长期陪读。频繁入境还可能被海关质疑入境目的。
F-1学生签:家长需要自己维持身份,一旦毕业或停止学业,身份随即失效。
H-1B工作签:身份绑定雇主,一旦被裁需要在60天内找到新工作,否则面临离境。
那孩子能帮家长拿身份吗?
可以,孩子21岁后可以为父母申请IR-5亲属绿卡。
但问题是:从孩子出生到21岁,这中间的漫长岁月,家人怎么合法留在美国?
出生公民权,最高法院帮你守住了;但是家长的长期合法身份,需要提前布局规划。
目前可以通过EB-1A、NIW(无需雇主)、EB-5投资新政等途径规划美国长期身份,对于想要快速获取合法身份的家庭来说,目前EB-5新政无排期,美国境内支持双递交,可以更快合法居美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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