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5日,《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41号)正式落地执行。

施行前一天,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发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9月15日起一并施行。
《办法》共14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制定,旨在规范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工作。
*官方链接:https://www.nia.gov.cn/n897453/c1801636/content.html
哪些人员需要备案?对于客户来说,此次备案意味着什么?今天小帮就依据政策原文带大家梳理核心要点!
01
备案对象:哪些机构和人员要办备案?
《办法》第二条对“出境入境中介服务”作了明确界定:接受出境入境人员委托,为旅游、商务、学习、工作、定居等活动提供政策咨询、证件代办、手续办理等中介服务,并按照约定收取相关费用的活动。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咨询、查询等活动,不属于出境入境中介服务。
《办法》第三条把备案主体拆成了两层。机构+人员,都要备案。
机构层面: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分别向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
人员层面: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直接为出境入境人员提供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由所在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的主管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对本辖区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实施备案管理。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 年第 6 号公告《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至第三条
02
重点:全国统一公示平台
除对机构的备案要求外,《办法》中备受客户关注的条款之一是第九条——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在政府网站搭建全国统一的备案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布经备案的机构及人员信息。
同时,备案机关应公开办理备案所需材料目录及办事指南,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备案办理的便利化水平。
该平台上线后,对于正在规划海外身份、正在选择服务机构的家庭而言,将是一项切实可感的制度红利。
以往客户在选择机构时,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从业人员是否拥有相关经验,往往只能依赖自行判断。而今后,经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通过的机构及人员,将在该平台予以公示。
届时,客户如需确认某机构是否“持证上岗”、为其办理业务的人员是否在备案范围内,均可直接查询公示名单。
这意味着,客户在选择机构时,将多一份权威、可信、可查的官方对照清单。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 年第 6 号公告《从事出境入境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人员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
《办法》的落地,实质上推动行业由“自由生长”迈向“合规经营”。此前,行业内确实存在机构良莠不齐、违规执业,甚至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问题,《办法》的施行正是针对这一现状作出的制度回应。
对于合规经营的机构而言,备案并非约束,而是对其合规资质的正式确认——移民帮始终秉持专业、合规、长期主义的发展理念。
行业规范程度越高,专业合规的机构越容易被市场看见;行业环境越清晰透明,客户在作出选择时也更有依据。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系基于公开政策文件进行的梳理与解读,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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