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多个国家/地区最新发布的重要通知,已经接种中国疫苗的赴华人员申请签证程序将简化,可允许来华的人员范围也大幅度扩大!
此外,中国驻多国使馆也发布了相关为接种国产疫苗的来华人员,提供有关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芬兰、瑞士,以色列,泰国,菲律宾,慕尼黑,挪威,巴基斯坦,泰国,日本等等。
但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使馆间的通知可能会有稍许不同,大家根据自己的需求,最好去使馆官网看一看哦!
为有序恢复中外人员往来,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驻海外多国总领馆将对已接种中国国产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三类签证申请人员提供以下便利:
(一)赴华从事各领域复工复产活动的外籍人员及其家属,可按照新冠疫情前的要求准备材料并递交申请,即无需提供省级外事、商务部门或央企的《邀请函(PU)》、《邀请函(TE)》及《邀请核实单》。
(二)适度扩大因“紧急人道主义需要”赴华人员签证审发范围。适用人群:中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赴华事由:家庭团聚、赡养、探亲、来华奔丧或探望危重病亲属。符合上述条件者,可递交签证申请。
(三)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人员,可凭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及中国内地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申请办理商贸类签证。
请注意,以上相关便利仅适用于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中国生产的疫苗并按规定时间间隔打完2针或接种中国生产单针疫苗后满14天),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签证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不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过去14天旅行轨迹和健康申报表》。
除此以外,中国香港也有类似的新规执行。
自2021年3月15日起,中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将对已经接种中国生产的新冠肺炎疫苗,并持疫苗接种证明材料的相关签证申请人提供便利,其他申请人仍需按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2021年2月9日更新发布的《外交部驻香港公署疫情期间签证申办须知》及《疫情期间在香港申请中国签证您可能关心的26个问题》执行。
声明还说,已接种非中国疫苗的外国旅客将继续被要求出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及旅行申报表。
与此同时外媒预计中国将在8月前,与60+个国家互认疫苗护照。
根据早前报道,中国版“疫苗护照”于3月8日正式上线。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于3月15日透露,中方愿与其他国家积极开展接种疫苗互认工作。
当被问及中国是否会考虑接受世卫组织批准的辉瑞、阿斯利康和强生疫苗,中国未来是否也会为接种了世卫组织认可疫苗的人提供签证便利的问题时,中方回应称有关疫苗企业应该向中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将依法合规地作出决定。
据外媒预测,今年8月暑假前,将会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互认“疫苗护照”。
与此同时,中国正在推出“春苗行动”,以协助海外的中国同胞接种国产或外国疫苗。
外交部长王毅表示目前,有50多个国家正陆续将中国公民纳入本国接种计划,还有不少中国公民正在当地依法接种中国疫苗。 下一步,中方还准备在具备条件的国家设立国产疫苗地区接种点,为周边国家有需要的同胞提供服务。
总的来说,近期的相关公告和各种行动似乎都在告诉着我们国际间往来在逐渐恢复正常,大家的往返也会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