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有“才”且准备移民美国的申请者来说,EB-1A和NIW 两个职业移民类型并不陌生。
但哪一个更适合自己,是EB-1A还是NIW?
虽然二者很像,交叉的部分很多,但也有不同之处......
先看相同点:
两者的共同点是都不用申请劳工证。
再看不同点:
1、优先级不同
以雇佣为基准的职业移民一共有五个优先类别: EB-1, EB-2, EB-3, EB-4, EB-5,数字1到5表明了不同类别的优先级别。
EB-1第一优先包括三小类: EB-1A特殊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B-1B 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 (outstandingresearcher) , EB-1C 跨国公司高管。第一优先的特点是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移民配额充裕,但要求受益人的成就或能量很大。
EB-2第二优先包括两小类:非常规的国家利益豁免(NIW)和常规的EB-2劳工证PERM。 NIW不需要工作承诺,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不需要雇主支持。常规的EB-2,雇主要证明劳工短缺。雇主所承诺的工作应该至少要求硕士以上学历,或者本科加上五年的工作经历。
EB-3第三优先包括两小类:申请绿卡的工作岗位要求本科或至少两年的技能经验的归为一小类。不要求学历技能的,归为另外一小类。 EB-3的雇主也要证明劳工短缺。
EB-4第四优先:宗教人士签证。这要求有教会组织出面。受益人应该服务于教会的事工。
EB-5第五优先:投资移民。满足三个条件:投资100万美元或50万美元到美国一个商业实体;创造或增加10个全职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工人。投资的资金要证明合法来源。
2、面向群体略有不同
EB-1A简称“杰出人才”,属于美国职业移民五个类别中的第一优先类别,不受排期影响,是目前移民美国最快速的途径。符合这一绿卡申请条件的人才是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者体育方面有杰出才能,且在该专业领域是少数顶尖人物之一。学术类:博士、教授、科学家;特殊技能类:运动员、演员、书画家、剪纸艺人;业界精英:杰出企业家等等只要有足够材料证明他们的实力,都可以申请。
NIW,属于EB2劳工类移民的一种,是美国职业类移民排在第二位的移民类别。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是美国基于国家利益考虑,对那些为美国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豁免他们的永久性工作的承诺要求及漫长繁琐的劳工证申请,使他们可以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获得绿卡。
3、申请条件略有不同
EB-1A对申请人条件要求更高点,适用的专业领域更广泛,如科学、文化、体育、艺术、表演等。
NIW的要求相对更灵活和不确定。更多的是实用于各科研、学术领域。
因此,相比之下,NIW适合更多的科研人员申请。具体来讲,大部分科研人员有着博士或硕士学位,在工作上取得某些成绩后,就符合了申请NIW的基本要求。从法律要求上看,如果说EB-1A是适合少数精英申请的类别,那么NIW则是适用于广大科研人员申请的一个类别。换言之,如果说EB-1A为那些在自己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才提供了一条申请绿卡的捷径,那么NIW则为那些在自己领域中刚刚开始展露头角的可造之才打开了方便之门。
4、排期不同
EB-1A 是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目前全球无排期。
而NIW国家利益豁免属于美国移民法职业移民第二类优先的一个特例,需要排期。
从以上对比可以看出,NIW与EB-1A在申请自由度方面是可以相媲美的,而且在适用范围方面具有 EB-1A所没有的优势。但是,NIW缺少EB-1A所具有的另外一大优势:不用等待绿卡排期。具体而言,NIW属于第二类优先,在绿卡名额方面跟着第二类优先排期。因为符合第二类优先条件的人比符合第一类优先条件的人要多,在绿卡名额有限的情况下,第二类优先就出现了僧多粥少、名额紧缺的局面。在第二类优先缺少名额的情况下,即使NIW申请人的I-140已经得到批准,也无法递交I-485申请。这是NIW申请的美中不足之处。
但对于许多科研人员来讲,NIW却不失为申请移民的可行选择。尤其是对于那些不符合EB-1A条件的申请人来讲,NIW可谓是退而求其次之后的“最佳”选择。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基本符合EB-1A申请的条件,但在EB-1A方面证据不是很强的申请人来讲,NIW则不失为一个可靠的后备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同时提交EB-1A与NIW申请。即使EB-1A不幸被拒,却仍然可以获得NIW的批准,为移民申请增加了一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