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年内必须居住多久才可维持绿卡身份的所谓“移民监”,对于永久居民保持绿卡身份的要求主要是通过体现出在美国有长久居留的意愿以及履行自己的美国居民义务来实现。
从美国移民局官网可以找到关于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的相关法令:
1) 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可自由进出美国
2) 美国移民局建议计划离境美国超过一年的绿卡持有者申请回美证。持有回美证,但离境超过两年者,需要在返回美国之前,到当地的美领馆申请回美签证。一般来说,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美国超过一年(365天),并无法证明其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将视为放弃美国作为其永久居住地,绿卡可被收回。
3) 短期的海外出境一般来说没有问题,但如果绿卡持有者离境时间在一年内,再次入境时海关/入境官员如果觉得绿卡持有者没有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也可收回绿卡。
永久居住美国的意向可由这几方面判断:
a) 出境的意向是否是暂时性的
b) 是否在美国有家人或与社区有紧密关系
c) 是否在美国工作
d) 是否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
e) 是否有一个美国邮寄地址
f) 是否在美国有银行帐户
g) 是否在美国有驾照
h) 是否在美国有置业
i) 是否在美国有开设公司
j) 是否有其他成立的返回美国作为永久居住地的意向
因此,从上述所见,美国移民局并没有针对永久居民(绿卡)有硬性规定居住天数。不过移民帮还是建议绿卡持有者一年内最好登陆两次美国,并且在允许的情况下,多居住在美国(特别是在I-829永久绿卡获批前)。此外,在填写入境海关申报表格上,避免使用酒店地址。